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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不能接受 之 失去起初的愛

  • 作家相片: Bonnie
    Bonnie
  • 2023年1月7日
  • 讀畢需時 1 分鐘

在聖經最後一卷書創示錄中,耶穌曾親自說了不能接受的事—就是祂討厭的事。


耶穌對七個教會的自我介紹都不同。


“你要寫信給在以弗所教會的使者,說:

‘那右手拿著七星,在七個金燈臺中間行走的,這樣說:我知道你的行為、你的勞苦、你的忍耐,也知道你不能容忍惡人。你也曾經試驗那些自稱是使徒,而其實不是使徒的人,看出他們是假的。你有忍耐,曾為我的名的緣故忍受一切,並不困倦。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,就是你已經離棄了你起初的愛。所以,你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,並且要悔改,作起初所作的事。你若不悔改,我就要來到你那裡,把你的燈臺從原處移去。不過你有這一個優點,就是你恨惡尼哥拉黨的作為,那也是我所恨惡的。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的就應當聽。得勝的,我必定把 神樂園裡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。’

啟示錄 2:1-7


耶穌向以弗所教會的自我介紹以祂的同在為重。耶穌承認以弗所教會的善行﹑對罪和信仰的不

妥協,但斥責他們失去了對耶穌起初的愛


儘管做再多的好行為,沒有對耶穌起初的愛是耶穌零容忍的。若不悔改,嚴重到會失去神的同在。

耶穌第一點就提出起初的愛,可見祂非常重視我們與祂的關係,祂看我們對祂的愛遠大於好行為。


若以「準新郎」(耶穌)來理解,渴望「準新」(我們) 最愛是自己也很正常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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